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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音乐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3号)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依扬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扬大研院【2023】17号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壹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院长、纪检委员及学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两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均由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该小组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按照集体研究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设两个以上(含两个)复试小组的,执行统一的办法和程序、统一的评价标准。

学院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学院将对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管,对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公平、公正。复试结束后将音像资料交由研究生院集中保存。

贰复试通知及资格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网络公布复试名单后,同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告知复试场地、复试线上报到时间以及提供的相关材料。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受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按所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参加复试。一志愿考生单科及总分应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含推免):

①拟招收音乐与舞蹈学6名

②拟招收艺术学理论10名

③拟招收艺术硕士(音乐)全日制26名

④拟招收艺术硕士(音乐)非全日制20名

⑤拟招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全日制1名

肆复试方式与内容

为充分考核和选拔人才,我院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主要通过思想品德考核、面试、专业课考核、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等形式,重点对考生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等进行考核(见附件6)。

伍复试流程

1.报考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以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4)。各位考生请将电子版材料准备好,做好封面、目录,一并汇总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17:00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ydmusic01@163.com。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09:00报到时交付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并同时领取个人心理测试账号、密码(心理测试需于 3月24日20:00之前完成并提交),提交《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见附件15),非全日制研究生还需现场填写《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0)。联系人:刘老师、于老师,电话:0514-87978980 地址: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21号楼美学堂

2.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将对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学院在考核时将重点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件5)。

学院将在面试前对拟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评及思想品德考核。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及思想品德考核结果负责。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专业课考核、复试加试

复试内容包括面试考核与专业课考核,同等学力考试还需复试加试,具体内容如下:

①面试考核(150分)

包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专业素养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演唱/演奏)三部分,总成绩为15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一)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30分)

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以综合素质测试为主,单独打分,满分为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专业素养考核

考核专家现场提问,主要考查考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专业素养等。

其中,学术型满分为60分,专业型满分为2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学术型满分为60分,专业型满分为100分,详见各专业复试详细内容分解表(附件1)。

②专业课考核(150分)

专业课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考核内容详见各专业复试详细内容分解表。

③复试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或高职高专)、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要进行全面、严格复试。要重点考查其所报考学科相关本科主干课程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其中,加试科目主要有《基本乐理》《中西音乐史》两门,加试科目采用笔试形式考核,每门科目满分为100 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

陆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专业素养考核60分,专业能力考核60分),90分为及格;专业型研究生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专业素养考核20分,专业能力考核100分),9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柒其他事项


1.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 [2018] 8号)规定执行。考生复试阶段须提交《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见附件15),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扬州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9)。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要求及加分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规定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证明等,并加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逾期视为放弃处理。

3.复试费缴纳。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生)。现场复试考生在报到前须登录我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缴纳复试费。

4.严肃考风考纪。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联系方式。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将用于接收我校短信平台通知,考生须确认当前使用手机号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是否一致或报名时所填报手机号可第一时间联系到本人,否则请在复试前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并修改报备。为方便联络、通知考生,我院在“钉钉”平台上建立了群组,请扫描二维码加入,并及时修改个人群名片(一志愿/调剂+姓名+准考证号)。钉钉群:扬州大学音乐学院2023研招群群号:35683822

捌调剂工作

在教育部开通调剂系统的同时启动调剂复试工作。具体调剂方案另行通知,有意调剂考生请密切关注我院官网通告。

玖录取

我院只公布成绩,并不公布录取结果,最终拟录取结果由扬州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发布。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非全日制原则上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二)综合成绩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三)录取原则

1.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排定名次,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顺序分类排列,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加试成绩及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将于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照片、证件、学历、学位、档案、报考资格及专业能力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信息公开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我院研究生复试办法、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咨询电话等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申诉渠道

如对复试相关问题有异议,考生可提出申诉及复议。

监督电话:0514-87976663 音乐学院纪检员:张老师邮箱:409302896@qq.com

研究生院电话:0514-87979213,邮箱:yjszs@yzu.edu.cn。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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