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已进入新发展阶段,为凝练学院建院以来形成的育人理念、办学特色、治学精神,更好展示学院文化形象、凝聚文化力量,进一步彰显学院发展定位、内涵和特色,激发师生奋发向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决定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广大校友以及关心支持学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公开进行院徽征集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广大校友、全校师生均可参加。
二、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止。
三、院徽征集要求
1.院徽内容积极向上、构思精巧、创意独特,能够充分体现艺术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目标定位。
2.院徽要易懂、易记、易识别,具有整体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适宜作为音乐学院对外宣传的形象标志。
3.院徽设计简单但内涵丰富,寓意积极向上包含美好的社会理念,彰显学院的文化特色和历史底蕴。
4.院徽外观设计要与扬州大学校徽形成视觉系统性,内容设计要能够体现音乐学院学科特点,要素选取要能够展现时代精神。
5.院徽需要采用多种形式表达学院的内核,整体设计新颖,色彩鲜明,富有想象力,有较高的辨识度且适宜作为学院对外宣传的形象标识。
6.作品须附有文字说明,简述构思及其象征意义。投稿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成品尺寸为A4幅面(210mm*297mm),电子文件为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作者要保留作品设计高清源文件(如AI、CDR、PSD等格式),以便入选后提交。
7.作品需为原创,杜绝抄袭行为,抄袭作品将视为无效。
四、奖项设立与奖金
1.特等奖作品1件,奖励500元,颁发证书;
2.一等奖作品2件,奖励300元,颁发证书;
3.二等奖作品3件,奖励200元,颁发证书;
4.三等奖作品3件,奖励100元,颁发证书。
五、评选方式
采用群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选方式。来稿经初选后,在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接受师生投票评选;同时,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来稿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对外公布。
六、有关事项
1.设计方案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因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
2.凡获奖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扬州大学音乐学院所有。
3.凡征集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投稿采用电子投稿方式,来稿须注明“扬州大学音乐学院院徽征集”字样,并随稿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或学校、联系方式及相关个人资料(发至邮箱9361168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