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扬大教务(2023)57号)文件精神及《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接收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需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4.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接收学科及专业领域
学术学位(130100)
1、艺术学: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学、音乐教育学、作曲与作曲基本技术理论
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1、音乐硕士(135200):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音乐教育、作曲
2、教育硕士(045111)(学科教学-音乐):学科音乐-音乐
三、申请材料
1.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1)。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表(由教务部门盖章)。
3.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如:外语成绩证明、获奖(要校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行的论文、著作等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请者另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9月29日前扫描发送至邮箱ludi@yzu.edu.cn,邮件主题需注明:推荐免试申请材料_申请专业_申请人姓名
四、日程安排
1.志愿填报:申请者于9月29日至10月19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 (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信息。
2.通知复试: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学院考核:9月29日-10月19日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以面试(线上或线下)为主。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4.通知录取: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核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
5.确定导师:推荐免试生优先分配给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或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及学科公认的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免试生不得分配给在培养质量上存在明显问题的指导教师。
五、其他事项
1.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享有优先选择优秀导师 (包括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等)权利。
2.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定向就业硕士生除外),经考核和推荐,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在学习期间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次)、校长特别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以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貼等。
3.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予办理毕业分配和出国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79051
联系邮箱:ludi@yzu.edu.cn
七、监督保障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学院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推荐先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推荐免试工作结果负责;接受校院纪检监察对推荐免试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976663(纪委)
监督邮箱:409302896@qq.com
八、未尽事宜,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