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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扬州大学2024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班级

现将2024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请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本次申报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三个级别,各级别申报要求如下:

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为我校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和学制五年的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项目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每个课题组人数不得超过5人,凡申报个人项目的,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含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需申报集体项目。项目主持人必须品学兼优、成绩优良(已修的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在良好以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2.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个人或创业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个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3.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对象在符合国家级、省级项目申报条件基础上,允许2023级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参与申报。

4.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1项“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每名学生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

5.每个项目(团队)应至少聘请1名具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专业老师担任项目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开展项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未结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鼓励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积极参与项目指导,指导教师的待遇按校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资助类型与数量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为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两个类别。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级: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校企合作项目、校级项目(校重点项目、校一般项目、校立项不资助项目)。原则上学院上报项目总数应控制在学院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数的15%左右,其中研究生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不超过学院推荐上报项目总数的20%;原则上推荐申报国、省级项目数控制在学院上报项目总数的10%左右,推荐校重点项目数不超过学院上报项目总数的10%,推荐校一般立项项目数不超过学院上报项目总数的15%。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鼓励师范类专业学生申报师范类研究项目,数量不设上限。

三、选题范围

本科生申报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可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可以是实验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主要包括:

1.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3.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7.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8.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

9.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10.其他专项研究项目的选题将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科研实体机构另行发文通知。

以研究生为申报人或合作者的项目,只能申报科技发明制作类、与社会热点问题相关的社科类社会调查研究(报告)类项目,不得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1.学院组织宣传发动;

2.申报创新训练项目的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题,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此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具体操作另行通知);申报创业训练项目的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扬州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3.学院审核并初评,确定推荐上报项目并公示

4.学校组织评审;

5.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

6.在线填报申报系统

((二)时间安排

1.3月6日-3月22日班级组织宣传发动,完成组队、选题征集

2.4月学院初评,形成推荐名单,完善项目申报材料等;

3.4月—5月:学校评审,完成系统申报。

五、相关说明和要求

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仅限本科生申报,参与人员中不得出现研究生。

2.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校级创新创业项目费用资助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半(截止到202512),前期立项项目主持人未能按期结题、结题达不到要求或未经批准自行放弃研究者不得再次申报,同样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3.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同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的具体管理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

4.各类别项目均须按相应规定和要求开展研究与结题工作,省级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与结题由教务处负责(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相关事宜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丁欣,电话:87971578;省级以上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事宜咨询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孔一斐,电话:87984297);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与结题等相关事宜由校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校团委)负责,联系人:陈永生,电话:87977851)。

5.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1:扬州大学2024年度拟推荐校级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11份;

材料2:扬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以上材料纸质版3月23日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戴丽媛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34188129@qq.com,联系人:步永博,电话:8797898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扬州大学2024年度拟推荐校级项目立项申报汇总

2.扬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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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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