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发文

学院首页 > 校院发文 > 正文

校院发文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音院〔2018〕12号

各专业(中心)、班级:

  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扬大研院〔201818号)文件精神,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我院推荐与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考核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推荐、考核与接收工作。

  具体名单如下: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美林

  成员:李向阳李伟邵萍胡亮张云霞

  专家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张美林

  组员:李向阳李伟邵萍胡亮刘永福

  张冰冰姚霆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对象

  我院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继续教育的学生)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修完并通过前三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

  (3)在校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所在年级)前30%以内。前三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应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在80分以上、雅思〔IELTS〕成绩在6.0分以上)。

  (4)逻辑思维清晰,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及较高的专业素养。

  (5)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积极向上,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受处分情况。

  2.优先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创青春”竞赛前四名)

  (2)本科期间,有科技单位承认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或发明创造。

  (3)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10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7.0分及以上或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优秀。

  (5)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校学习成绩本专业(所在年级)排名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得超过50%:

  (1)全国“挑战杯”、“互联网+”及“创青春”竞赛中获全国竞赛二等奖(银奖)以上或江苏省竞赛特、一等奖(金奖)项目的第一、第二作者。

  (2)在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人文社科类在北大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EI(限境内中文期刊)收录。

  (5)在本科期间,学术研究成果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著作已正式出版,本人排名第一。

  (6)在本科期间,学术表现得到学术界认可,并有相关证明,本人排名第一。

  (7)为学校取得重大贡献或赢得重大荣誉者。

申请者所涉及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创造、获奖等,其成果所列第一单位须为“扬州大学”并通过相关部门认证。

  (三)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有班主任和两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推荐。

  2.学院组织推荐免试专家考核组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思想品德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不计入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在校学习成绩(占总成绩7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30%)加权形成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时间安排:

  推荐阶段

  912日,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发布推免考核办法。

  913日-914日(17:00之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表格,并报名,相关表格及报名信息发送到周虹先老师处。

  914日之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报送如下材料:

  1、各类证书(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①全国大学英语(或其他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学院审核盖章);

  ②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表(学院成绩专用章);

  ③申请人的班主任及所在专业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推荐书;

  ④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复印件,学院审核盖章)。

  备注:论文还需交图书馆检索报告。

  917日之前。召开推免考核会,推免申请人员答辩、考试。

  918日前。学院将确定后的推免生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

  924日。经学校审核后上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接收阶段

  928日-1024日期间,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1018日前。学院组织考核,并将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加分细则:

  ①论文、论著(仅统计第一作者):省级期刊:1 分、北大核心期刊:3分、CSSCI检索期刊:5分、EI10分。论著(仅统计学术专著,论文集、诗歌集、编著、译著均不在统计范围内)每本/5分(需要正式出版)。

  ②科研创新(仅统计大学生科创项目,且申报人为第一主持人的项目):校级:1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

  备注:就高原则,如一个项目同时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立项,只计算5分。

  ③获奖

  市厅级:(不含校级,且必须是政府奖项,如教育厅、文化厅、扬州市人民政府等,以获奖证书公章为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省部级及以上:(如教育部、文化部、团中央等部门主办的比赛)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④发明创造及专利:发明专利 5分、实用新型专利 3分、外观专利 1分。专利认定标准:专利证书发明人必须是我校师生,且专利权人为:扬州大学。计分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⑤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10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7.0分及以上或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优秀计1分,不重复计算。

  ⑥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计1分(不同奖项累计)

  ⑦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计3分。

  (五)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推荐免试名单公示期间,受刑事或纪律处分者。

  (3)推荐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推荐免试名单公示期间,申请放弃推免资格者

  (5)发现其他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三、接收办法

  (一)申请材料

  1.《扬州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表(教务部门盖章)。3.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如:外语成绩证明、获奖(要求校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行的论文、著作等复印件。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二)接收程序

  1.申请者于928日至1024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

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

  2.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接收推免生计划之比一般不超过1.5,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

  (五)其他事项

  凡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予办理毕业分配和出国手续。

  四、监督保障

  学院建立健全推荐免试生工作办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推荐免试工作结果负责;学院党委对全院推荐免试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993664(院纪检员:张云霞)

  监督邮箱:zhangyx@yzu.edu.cn

  五、未尽事宜,由院党委负责解释。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

                                                                                                             20189月12

地址: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 电话:0514-87976663 邮箱:yyxy@yzu.edu.cn 邮编:225009
Copyright @ 2023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All rights received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

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