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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暂行) 音院党〔2018〕13号

各部门、各专业、各班级:

  现将《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共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

                                                                                   20185月31

 

附件: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学院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映和应急处理能力,积极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学院建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牵头,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团委书记等人员的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小组,在校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突发事件的预防、调查、处理工作。

  一、学院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成员:学工办主任、班主任、辅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办公室。学院党委副书记为主任,学工办主任为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学院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

  1.全面负责对全院安全稳定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和领导,及时传达贯彻中央、教育部、扬州大学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2.组织开展政治形势和维护学院稳定的宣传教育,动员和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维护学院稳定工作。

  3.了解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对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对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4.对学院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的一般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出现的突发群体事件要按照学院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形成规模和波及全院。

  二、处置突发事件的方针和原则

  (一)处置突发事件方针

  预防为先,沉着应对,区别对待,妥善处置,有效控制。

  (二)处置突发事件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协调一致原则。坚决贯彻中央、教育部、扬州大学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定正确方向,把握工作大局。

  2.统一指挥、整体作战原则。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院有关工作人员,要在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及各系处的统一指挥下,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3.预防为先、教育疏导原则。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在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注重说服、劝阻和疏导,防止激化情绪和扩大事态。

  4.因事施策、区别对待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影响大小,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进行处置。

  5.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消灭在萌芽中,解决在校园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作出反应,行动要迅速,采取处置措施要果断,力争在初期解决在基层,把事态控制在校园内。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当遵循积极预防、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妥善处理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

  一般突发事件,是指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例如:发生矛盾纠纷、打架斗殴、诈骗、失窃、酗酒滋事、性骚扰等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对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例如:发生严重疾病、火灾、自杀、自伤、群体性打架斗殴、重大交通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疫情、非法组织活动等事件。

  学院相关工作人员接到信息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处置事端,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控制局面,平息事端,防止事态扩大,并做好调查取证及善后工作。属于一般突发性事件,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应立即到场进行处理,并报告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属于重大突发性事件,学院分管领导及有关辅导员、班主任等应立即到现场,处置事端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事发第二天,如无特殊情况,学院应将处理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报学生处。

  具体处置如下:

  ()对各类重大治安事件的处置:

  1.对发生的一般治安事件,主要由学院团委负责,按常规办法处理,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防止处理不当引发不稳定事端。

  2.对聚众斗殴、行凶伤害、打砸抢等严重扰乱校园秩序、侵害人身安全的案件,主要由校保卫部负责处理,学院相关部门配合。应立即向校保卫处报告,并迅速组织保卫力量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控制事态发展,并积极配合公安人员依法处理。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把受伤人员护送医院抢救治疗,同时要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领导根据病情去往医院看望,并安排好善后事宜。

  3.对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案件,要立即向校保卫处、公安机关报告,同时组织保卫力量进行妥善处置,防止轻率行事,以避免造成受害当事人和其他人员的更大伤害。要坚持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情采取妥当措施,保卫人员赶现场后要以保卫人员为主,配合处置。

  4.对精神病人滋事和伤人事件,要立即组织保卫力量采取强有力果断措施进行制止和控制,但要注意自身安全和避免造成精神病人的人身伤害。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立即向校保卫处、公安机关报告。

  ()火灾、爆炸、交通伤亡事故的处置:

  发生火灾、爆炸、交通等伤亡事故,事故一经发现向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和向学校相关部门通报,学院领导应当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人抢险。

  1.对接到爆炸恐怖信息或发现可疑爆炸物,在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要立即疏散人员,划定安全控制区,维护现场秩序,等待公安排爆人员处理,并依现场情况同时采取断气断电等措施。危险排除后配合公安人员调查处理。

  2.对火灾、爆炸、交通伤亡事故,要立即分别打电话119、110122报警,并迅速组织保卫力量和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果断采取抢救人员、灭火抢险、划定控制区等措施。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把受伤人员护送医院抢救治疗。公安、消防人员赶到后,积极配合公安、消防人员进行救人抢险、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置:

  对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学校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抢救人员,学院工作人员立即安排车辆将中毒人员护送到医院抢救,或打电话120急救中心来院救援。同时积极配合校卫生部门做好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因水、电、暖等生活服务问题引发骚乱事件的处置:

  因停水、停电、停暖等原因引起学生不满情绪而引发骚乱事件,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等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学生过激行为,维护现场秩序,并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向学院领导报告,并通报闹事学生。报告校相关部门,配合查明原因,能够立即解决的要迅速组织人力进行抢修,一时难以解决的或非本院原因造成的,立即将情况汇报学院领导,并向学生进行解释,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在处置过程中要讲究工作方法,避免激化情绪使事态扩大。学院对行为过激的学生特别是不听劝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行为恶劣的给予纪律处分。

  5.自杀、失踪事件的处置:

  如果发生轻生自杀事件,在接到报告后,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等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一是立即组织抢救,对已造成身体受伤和有生命危险的,要立即护送到医院抢救;二是划定隔离区,保护好现场;三是立即向院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报告,人员已经死亡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四是协助公安机关对自杀原因进行调查;五是对自杀未果者做好劝导工作,并安排合适人员看护;六是通知家人来院协助处理。

  如果发生失踪事件,立即联系家长,向院领导及校保卫处报告,一是尽可能多地了解失踪人员的有关情况和线索;二是向其家人通报情况,并组织人员与家人一同查找;三是向院领导报告;四是向公安机关报告请求协查;五是失踪人员找到后要做好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和思想稳定工作。

  6.对校园内出现某些邪教组织和其它非法宣传品的处理:

  在校园内发现大小字报、标语、传单等非法宣传品,要立即向校保卫处报告。对正在张贴大小字报、书写标语、散发非法宣传品的人员,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将行为者带到保卫部审查。如果属于师生员工采取错误形式和方法反映意见、发泄不满情绪和图谋事端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如果属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进行非法活动,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对其他群体突发事件的处置:

  群体事件主要有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罢课、罢工、罢餐、集会、演讲、游行、示威等形式。这类事件对学院和社会影响较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发生的群体事件,首先应当弄清事件的性质,然后根据性质和事件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对策。院领导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发现正在酝酿的突发事件,学院领导要尽快摸清原因、意图和主要组织者,及时同涉及人员的代表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劝阻工作。

  如果发生聚集和游行的苗头,学院领导成员要及时赶到现场,对学生进行说服、劝阻,尽可能地将事态控制在校园内。在劝阻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协助学院做好说服、劝阻工作。

  一旦劝阻无效,学生走上街头游行、示威,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学院领导成员要随队做工作,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及时作出决策。在游行过程中,团委学工办、班主任和学院的领导随时沟通情况,及时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报告。二是立即准备车辆,随时接学生回院。三是随队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提防别有用心的人浑水摸鱼,搞捣乱破坏活动。

  8.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对地震等自然灾害和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与救治,按照相应工作预案执行。对建筑物坍塌、溺水、电击和其他伤害事故,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和参照近似事故处置方案救人抢险。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

  认真学习和传达贯彻中央、教育部、扬州大学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把师生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学期开学和重大事件发生后,学院需组织制定思想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维护稳定重要性的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作用。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对学生关注的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学院按照上级精神,将真实情况迅速向同学们讲清楚,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学生的思想进行正确引导,防止各种谣言和不实之词在学生中传播,以免造成学生思想混乱或恐慌。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对学院官微和宣传栏要加强管理,掌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清除宣传栏上的大小字报和不良内容。

  (二)加强预测研究,及时化解突发事件因素

  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及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分析、研究、预测,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性质、形式、特点、规模、趋势、后果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测、判断,做到心中有数,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为化解突发事件打下有效基础。

  (三)加强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

  学院有关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手机畅通。建立团的系统信息员队伍,强化团的系统(团委、学生班级团干部)信息工作,保证团的系统信息畅通。

  (四)建立情况通报制度,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小分队

  平时利用学生工作例会和辅导员、班主任例会通报有关情况,特殊时期,根据学院的安全稳定形势,随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

  (五)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经常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影响稳定的因素。及时妥善处理治安事件,防止因治安问题引发事端。

  (六)加强行政保障工作,防止因生活服务问题引发突发事件

  加强供水、供电、供暖和食堂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防止与学生发生矛盾而引发事端。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和传染病传播。

  (七)加强校园网络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

  加强技术防范,多层堵截过滤,有效阻断有害信息。特殊时期,坚持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网上动态,及时发现预警性信息,有效控制敏感信息,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发现煽动学生聚集、上街游行等有害信息要及时删除并上报学院领导。

  (八)加强校内大型活动的管理,认真做好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严格执行开展大型活动的报告审批制度,制定详细安全保卫工作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现场安全和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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