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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基层党组织生活指导意见》的通知 音院党〔2018〕7号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2018年工作总体部署,经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将现《2018年春学期基层党组织生活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83月21

 

2018年基层党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校第三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和2018年党政工作要点,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重点,着力在落实制度、创新形式、丰富内涵、增强实效上下功夫,强化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在高质量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中发挥基层党组织应有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

  (一)结合实际,强化学习。2018年重点围绕以下专题展开学习: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研读十九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著作,全面领会其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领悟8个明确”“14个坚持的思想精髓,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学习贯彻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政府工作报告、宪法修正案草案等会议通过的报告、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强化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落实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实践中去。

  3.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有关统一安排进行)

  4.学习党章党规。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动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党章,全面掌握基本内容,重点把握十九大修改和增写的内容,并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引导督促党员以党章为镜,对标对表、校准偏差,争做合格党员。结合巡视整改工作,重点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扬州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扬州大学关于坚持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坚持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规定》等文件制度。

  5.学习贯彻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对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姚冠新书记、焦新安校长在校党委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四届五次两代会和新学期干部教师大会上的讲话、报告精神,积极营造创先争优、干事创业氛围,更加奋发有为、高质量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对照标准,狠抓规范。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对照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党支部工作标准、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制度标准,对照学校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以及相关会议精神,认真排查本级党组织及党员个人存在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着力解决组织生活政治性淡化、战斗性弱化,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规范,内容枯燥、方式呆板,党员参与动力不足、活力不够等问题,坚决防止组织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娱乐化倾向,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强化工作台账纪实管理和日常督促检查,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扎扎实实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创新形式,提质增效。准确把握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创设组织生活新平台新载体新形式。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求,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台下听讲上台宣讲相结合、面对面键对键相结合,在运用讲授辅导、交流讨论、现场观摩、情景模拟教学、案例教学、远程教育等方式的基础上,推广党员政治生日”“我是党课主讲人等做法,打造最佳党日”“精品党课,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党员教育实效。同时,以全省党员教育微视频大赛、支部书记示范工作室”“党员学习实境课堂评选活动(省双百双千领学计划)、校组织工作创新奖和最佳党日活动评选等为契机,凝练工作特色,打造工作亮点,努力形成工作品牌。

  三、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

  学院党委将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以集中督查、互学互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定点监测等多种方式对基层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建立院级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推行党支部书记向院级党组织工作述职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基层党支部要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具体组织者的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向院级党组织汇报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学院将重点围绕基层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党员活动日、党员记实管理等开展检查并进行通报,检查结果与年度支部工作考核挂钩。

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月25日前报送至学院党委备案。联系人:张云霞,联系电话:87993664,电子邮箱:zhangyx@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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