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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音乐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 音院党〔2017〕10号

各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校党委《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和《扬州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学院党委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将全院2017年“两学一做”作如下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

  (一)制定学习计划加强个人自学

  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自身学习具体安排,确定主题,加强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各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制定专门学习方案,列出学习篇目,明确学习进度。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学习时间。(6月上旬)

  按照学习计划,加强个人自学,准确把握党章党规基本要求,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结合教育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有针对性地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江苏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及《扬州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等党的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意见要求等。(全年)

  (二)组织开展专题讨论

  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三次集中交流研讨,每次研讨全体同志交流发言,院党委书记带头发言并提要求。

  1.以旗帜鲜明讲政治为主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一次集中交流研讨。(6月中下旬)

   2.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主题,进行一次集中交流研讨。(6月至9月)

   3.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进行一次集中交流研讨。(12月上旬)

  各党支部还要结合对校第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讨论,联系各自实际开展一次“我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做贡献”专题讨论(9月底前)。每次集中讨论,每名党员都要发言,支部党员数量较多的,可以组织多次讨论或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讨论。

  (三)讲好党课

  各党支部结合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部署安排,讲一次党课,讲清楚中央、省委及校党委的部署要求,讲清楚本支部的学习安排,讲清楚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帮助党员干部深化思想认识。(6月份)

  二、对标“四个合格”笃行实做、真查实改

  (一)开展“‘抓整改促服务、抓项目促落实’大走访大落实”活动

  把“大走访大落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实践,以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为抓手,坚持群众路线,突出问题导向,不搞形式主义,务求工作实效,院领导用半年到一年时间,深入教室、宿舍、琴房和舞蹈房、基层办公室(教研室),摸清实情,听取师生员工的意愿和诉求,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在服务师生中改作风、强本领、树形象。(全年)

 (二)开展“我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做贡献”先锋行动

  1.院党委围绕 “十三五”规划目标和学院年度目标,联系实际,制定党员先锋行动具体方案,细化任务要求,作出部署安排。(6月)

  2.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认真对照,组织开展专题讨论,找准创新、突破的切入点。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党员亮绩行动,不断彰显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作出积极贡献。(6月至12月)

  (三)持续推动党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

  1.深化“亮身份、树形象”活动,推行佩戴共产党员标识活动。(全年)

  2.深化“领导干部立家规、共产党员正家风”主题活动,开展“党员家庭”走访、争做“党员示范户”等活动。(全年)

  (四)持续推动查找整改问题。

    1.院党委对照“四查四改”、党支部对照“四查四改”、广大党员对照 “五查五改”,找准找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销号整改。(7月前制定清单,全程整改)

  2.深化落实党建重点任务,健全防止党员失联的长效机制、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全年)

  3.抓好党员信息建设和管理,提高党员管理信息化水平。(全年)

  4.继续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全年)

  三、开好年度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年底)

  2.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深入搞好思想发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查找突出问题。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年底)

  3.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和“五查五改”要求,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年底)

  四、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领导和指导

  (一)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

  1.参加所在支部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教育,与支部党员一起学习讨论、接受教育。(全年)

  2.每季度听取一次联系支部学习教育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有针对性作出指导。(6月至12月)

 3.参加一次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深入了解情况,会中加强指导,会后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年底)

  (二)加强党支部建设。

 1.落实党支部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结合实际抓好党员活动日、党员记实管理、流动党员“双向共管”、党务公开等制度贯彻执行。(全年)

 2.开展党支部工作创新。(6月至12月)

  3.鼓励和指导党支部开展“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开展学习教育,推动每个党支部建立一个覆盖支部全体党员、充满正能量的网络互动平台。(6月至12月)

  (三)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

  1.总结提炼务实管用、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分类指导精准化水平。(12月底前)

  2.选树推出“两学一做”先进典型。结合迎接党的十九大和校第三次党代会,进行广泛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党员,形成旗帜精神、榜样力量、灯塔效应。(11月底前)

    (四)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常态化督查、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检查评估院党委和各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

 

                                                                    中共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7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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