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加强对党员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先进性、党性锻炼和修养的再教育,帮助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确保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学院党委决定举办第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七一”讲话的系统学习和专题教育,帮助预备党员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共产党员。
二、培训内容
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深化对党的“五基本”的认识;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与反腐倡廉;正确认识和接受党员预备期的考察;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强党性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培训对象
在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1日期间新发展的预备党员。
四、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专题讲座、分组讨论、观看录像等。集中培训以专家、党校教师授课为主,各党支部培训以安排自学与组织讨论为主。
五、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1月9日,集中上党课时间见《音乐学院第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六、培训考核办法
(一)考勤实行签到制,凡因故请假学员需提供本支部支部书记签批的请假条,缺勤一次者取消评选优秀学员资格,缺勤两次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二)学习结束每位学员须交一篇1000字以上学习总结。
(三)学习结束后,参加高级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按期转正。培训班学员考核成绩将交送各党支部存档,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考核内容。
七、具体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注重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开班前各支部要分别召开全体预备党员学习动员会议,对学员提出明确要求,使其在思想上充分重视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任务,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期保质完成学习任务。
(二)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指导本支部参加培训人员的学习讨论,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各支部指定的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责任,认真组织好本支部学员参加学习,要对学员高标准、严要求,了解他们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听取他们的学习汇报,加强监督检查。
(三)在集中学习结束后,各学习小组由组长在各党支部的指导下组织安排小组专题讨论,并认真做好讨论记录,小组讨论记录本与小组学员考核表、学员登记表报送院党委组织员张云霞老师处。
附件:
1.音乐学院第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音乐学院第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自学材料
3.音乐学院第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及分组名单
中共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党校音乐学院分校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