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各班级:
根据《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扬大教〔2013〕101号)以及《关于做好201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2014级实行转专业,具体要求现予公布(具体见附件)。
为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希各班级认真做好宣传及报名组织工作,严格按公布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申请转专业学生要随时关注学院通知。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
2015年5月12日
附件
音乐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及考核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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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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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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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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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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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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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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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理论:基本乐理、视唱练耳
2.专业技能:声乐、钢琴任选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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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理论考试时间:
6月2日上午8:30-11:30
2.专业理论考试地点:020160222
3.专业技能考试时间:
6月2日下午2:30-4:30
4.专业技能考试地点:
音乐学院鸣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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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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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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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理论:基本乐理、视唱练耳
2.专业技能:自选专业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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